返回第三十章 、入其彀中  漢魏文魁首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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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漢代法律中漏洞很多。論起熟悉和背誦法律條文,是勛確實不如趙達,但論起咬文嚼字揪漏洞來,十個趙達也比不過他。確實,趙達這種酷吏,也是很擅長玩兒文字遊戲的,但基本上為了把無罪定成有罪,把小案做成大案,都會肆意擴**律適用性的外延,而不會想辦法縮小其外延——這就是燈下黑,是這類酷吏的盲點。

    況且關靖、是勛乃有心算無心,趙達是沒事兒要招事兒,所以撞在一起,就被是勛動用三寸不爛之舌,轉瞬間便給駁了個體無完膚。

    倘若僅此也就罷了,趙達丟了臉,吳質被釋放,曹操父子也沒話說——但這樣真能徹底扭轉官場對於是勛在胡人問題上的疑忌嗎?大傢伙兒只會以為是勛純是靠咬文嚼字,鑽法律空子才打勝仗的吧。

    所以是勛還不肯完,他還有大段兒的演講要宣之於眾呢。

    首先,是勛調整了一下自己的表情,故作忍辱負重狀,沉聲道——當然是面對堂下眾人,而戰敗的趙達、楊沛,已經不值得他再大段陳詞了,隨口多刺一兩句便夠——

    「蔡伯喈曾云:『自匈奴遁逃,鮮卑強盛,據其故地,稱兵十萬,才力勁健,意智益生……兵利馬疾,過於匈奴。』實為中國之大患也。某前戍守朔州,所至城邑殘破、田地荒蕪、兵戈不全,而須直面匈奴、鮮卑,及河西之羌胡。若彼等合兵來攻,非止朔州必失,即黃河恐不能守!於是圖謀分化之。瓦解之。收其降附。而攻其不庭。為此而先敗拓拔,然後收其人為假子——都內多有疑我者,然某一心為國,何惜自身之令名?!」

    說到這裏,開抄林則徐的名聯,順嘴就給改成一首五言詩了:「苟利國家者,死生何所期?豈因禍與福,而敢趨避之?」

    完了又說:「朝中諸公。或不明邊塞之情,士林庸儒,或妄托春秋之義,而疑我,忌我,致我辭朔州事,若非曹去疾繼之,或將功敗垂成,思之豈不使人錐心泣血?」轉身一指趙達:「更有這般酷吏,為謀功名而罔顧國事。竟將已臣之拓拔目之為敵國。設今日冤處吳長,此事傳至朔州。鮮卑六部搖心而遁,甚或侵擾州郡,屠戮百姓,則為誰之過歟?!」

    趙達憋得滿面通紅,正待開口反駁,可是勛哪兒能容他再蠱惑人心——這人心麼,還得自己來蠱惑才成!這一大套早就打好腹稿了,當下也不停頓,繼續說道:「吾當上奏丞相,使治彼等害國之罪!」然後同時轉換表情和話題:「彼等以律為說,而漢律六十篇,大抵成於高皇帝、孝武皇帝時,此後三百年,未有更定者,實不適於今日也。彼等為國執法,當因時因事而析律,而乃膠柱鼓瑟,以孝武時與匈奴為敵之策,用於今日——先不論鮮卑,匈奴入塞久矣,其為漢臣亦久矣,單于金印,皆漢所授,安得將呼韓邪而與郅支並論?!」

    漢初,在秦法的基礎上制定了「九章律」和「傍章十八篇」,到漢武帝時代,又增添了「越宮律」二十七篇和「朝律」六篇,大致達到六十章的規模。可是打那以後,歷代都只偶爾修補,再沒有大規模更改過律條,尤其東漢建立以後,明明實際情況已經與西漢時候大相徑庭了,偏偏朝廷只知道沿用舊律,再沒有重新更定過。到了漢末,有識之士都已經瞧出了其中的弊病,應邵制《漢官儀》,就是嘗試重新整理和刪定典章制度、法律規條。後來曹魏建立,在漢律的基礎上加以大刀闊斧地修改,刪去很多不符合實際的規條,修成了魏律。

    所以是勛說了,情況不同,法律也應該有所變更,而在法律還沒有變更的現狀下,身為執法人員,就應當根據實際情況來釋法、用法,而不能把匈奴還是敵國時代的法律,應用到匈奴已經降漢兩百多年以後的今天——更別說鮮卑還不是匈奴呢!


    「吾亦當上奏丞相,使更定法律,以應今日。」

    是勛今天趁着這個機會,要開講三個題目,第一就是為自己辯解,收胡人當養子純粹是為了國事,即便有損自己的聲名,那也顧不得了。第二個題目是順便提一提法律問題——老曹你不修法,光靠着特務用一些陳規陋條來方便隨心所欲地入人之罪,那可不成啊,此非長久之計也。

    第三個題目繞回來,他要繼續給自己身上塗抹油彩——「昔之匈奴,唯恃騎射之力,鐵兵寡也,乃因是而禁之。然今之鮮卑、烏丸等卻又不同,禁有何用?蔡伯喈即有云:『關塞不嚴,禁網多漏,精金良鐵,皆為賊有;漢人逋逃,為之謀主,兵利馬疾,過於匈奴。』況袁本初據冀州時,即輸鐵兵入於烏丸,公孫升濟(公孫度)亦然,前烏丸即以此鐵兵而犯右北平。今於臣漢之拓拔,禁其鐵兵,而於犯漢之烏丸,及鮮卑別部,則無可禁之,時日既久,強者並弱,則臣漢者終滅,而犯漢者更雄,此豈中國之福祉耶?!」

    袁紹、公孫度那些軍閥,為了安撫和拉攏外族,甚至煽動外族攻擊敵對自己的勢力,不知道輸出了多少鐵兵器呢,你禁得了嗎?你禁不了他們,就光禁臣服於漢朝的外族勢力,將會產生多麼嚴重的後果?你們想過沒有?

    「前檀石槐聯合各部,以犯強漢,諸大人共盟,不與漢市,何也?市與鮮卑無害,於漢亦有利也。設不市則胡弱,檀石槐安敢如此?」

    是勛這是欺負在場明了邊塞情勢之人太少,所以撒了一個彌天大謊。檀石槐建立鮮卑族的大聯盟,要求各部都不得與漢人貿易,主要就是怕被漢人利用貿易之利分化瓦解了,而不是真的停止貿易。對鮮卑無損。只對漢人有害。所以後來軻比能重建聯盟。再申前議,曹魏的護烏桓校尉田豫就利用引誘素利等單獨與中原貿易的手段,差點兒生把聯盟給拆散了。

    「某上奏請與拓拔等互市,而朝議久久不決,今當再上奏丞相,若能貿易,則附漢者強,乃可敵犯漢者也。此為百世之利,即昔孝宣皇帝誘南匈奴內附之策也!」

    是勛說到這裏,環顧眾人:「卿等可有願附議者乎?」

    話音才落,當即站出一個人來:「宏輔所言是也,某願附議!」

    是勛定睛一瞧,呦,我還以為最先被我煽乎起來的會是曹洪之類沒腦子但有脾氣的,或者別的某位最近關係越來越近的譙沛人士呢,卻沒想到,竟然是他!再一琢磨。也對,就得是他——這案子。他家可也有所牽連哪。

    原來此人非他,正是丞相主簿司馬朗司馬伯達。

    司馬朗對吳質一案非常關心,這是因為他兄弟司馬懿現為河東郡守,按照是勛的建議,也插手了對鮮卑貿易之事。吳質一出事兒,司馬懿當場就急了,趕緊寫信給身在許都的長兄司馬朗,跟他說我可沒給吳質送過鐵器啊,我光給他送了點兒種糧、煤、絹帛的什麼的,請他跟鮮卑人換牛馬來着。河東缺乏耕牛,要養軍更得需要戰馬,是勛寫信來跟我一建議,可去鮮卑淘換,我覺得靠譜,就上了賊船了。大哥你可得幫我在丞相面前分說分說,這案子別把我也給扯進去——兄弟我是無辜的呀!

    司馬朗接着信這個起急啊,心說案子要是落在正經監查機構,那都好辦,可現在落到了校事手中,那票傢伙沒案子還想找案



第三十章 、入其彀中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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