合完整的視頻資料,我們有理由懷疑這次衝突是你刻意創造的!」
公訴方言語犀利的說道。
「反對,公訴方的懷疑是沒有任何事實依據的,是不實的指控!」
王思苦站起身形說道。
「反對有效,控方,請注意你的言論!」
法官支持道。
「王先生,請你回答1月15日身上為什麼會攜帶錄音設備,要知道普通人是不會隨身攜帶的!」
公訴人重新發問。
「被告人,請你回答!」
法院支持了公訴方的訊問。
「這和我從事的職業有關係,我是一名風水師。在歐洲,可以叫做建築環境評估師。攜帶錄音筆是我的工作習慣,我習慣將與客戶的對話錄下,方便以後的工作!」
站在被告席上的王鍾毫不猶豫的說道。
「1月15日攜帶錄音筆,也因為工作習慣的原因!」
「法官大人,在這裏我可以出具相關證據。我的當事人是香江非常有名的一個建築環境評估師,曾經為香江首富李超人,金融家楊崢,香江上海滙豐銀行,美國花旗銀行香江分行,澳大利亞的米歇爾里根先生,木星賭場等進行過服務!」
王思苦隨即出具了相關的證據和證明。
「隨身攜帶錄音筆,只是我當事人的一種工作習慣,並不能作為我當事人蓄意的直接證據!」
「公訴人,你還有其他的證人,證據麼?」
法國和陪審團進行了簡單的溝通,再次詢問公訴人道。
「請允許我傳喚我方第二名證人!」
公訴人看眼前形勢有些不利,決定傳第二名證人上場。(未完待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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